“两桶油”成品油垄断地位加强
作者/来源:中国证券报 (汪珺) 日期: 2012-11-20 点击率:303
近日,国税总局发布石油炼化环节消费税征缴新政,将征缴范围扩大至所有液态石化产品,并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业内人士认为,此举将地方炼厂生产的所有液体油品(国标沥青除外)均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并以石脑油1元/升或燃料油0.8元/升的税率进行征收,将大幅提高调和油的生产成本,调和油价格优势丧失,市场或将面临洗牌。同时,生产调和油的地炼以及贸易商的利润将萎缩,“正规军”成品油的市场份额将扩大,从而可能导致两大油企在成品油供应上的“垄断”地位进一步加强。
调和油价格优势尽失
由于国内大部分调和油在原料上均采用不达标或接近国标的原料,未来都将按照石脑油1元/升或燃料油0.8元/升的标准征收,从而将在不同..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