液化气钢瓶不能随意处置
作者/来源:解放日报 日期: 2010-09-20 点击率:1112
液化气钢瓶遭拒收 奉贤区金水苑小区屠先生来信:以前我家住农村,烧水煮饭都用瓶装液化气。如今因动迁住进了小区新居,用上了管道天然气。高兴之余,如何安置“下岗”液化气钢瓶却成了“心病”。不仅空瓶就重15公斤,而且占地方,还不安全。我去供应站退瓶,却遭拒绝。我又致电区燃气管理所,对方也说原则上不回收。 我所居住的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内,约有数千户因用上天然气而欲处置“下岗”液化气钢瓶的原村民。液化气属危险品,随意处置势必增添安全隐患,希望有关部门最好统一回收。 记者随访 本报记者张家琳本报实习生周碧虹 企业有责任统一回收 记者首先联系了奉贤区交通液化气有限公司金汇供应站,据介绍,本市分“租赁”和“购买”两种形式取得液化气钢瓶....
